根据《关于连州市大路边镇硅灰石矿修复工程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连自然资(临用)字〔2025〕3号),位于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委会小水村水口山地段0.3333公顷的临时用地已不再使用,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需开展复垦工作。我局在收到复垦单位的验收申请后,于2026年8月20日会同连州市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大路边镇人民政府、属地村集体以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核查,经验收组论证,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竣工验收。
现将复垦竣工验收结果(包括现场复垦照片、验收组验收意见书,见附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核发《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21日。
凡对上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6626309
附件: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意见书
2.复垦现场照片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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